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法
杭州临安律师
2025-04-08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在有父母或者其他无收入来源且生活由其供养的长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扣除部分费用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具体申报方法如下:1.准备材料:需提供长辈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若有),以及能够证明赡养关系的相关证据,如户口簿、亲属关系公证书等。2.填写申报表格: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表》中的“赡养老人”部分。3.提交材料至税务机关:将上述材料及申报表格提交至您所属的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会审核您的申请,并核实相关信息。4.年度申报与Change申报选择:可以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申请扣除,也可以在特定月份内通过调整申报方式逐月申请。5.特别情况处理:如有多个子女分摊赡养费用,应约定如何分配扣除额度,避免重复享受政策。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财税[2018]20号文《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公告》以及财税[2019]33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个税政策的公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规定如下:1.纳税人有父母或者其他无收入来源且生活由其供养的长辈的,可以申请扣除不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专项附加。2.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且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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